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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不久 就是国际劳动妇女节了 根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然而 今年3月8日却在周日 女职工们能在工作日补假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 ——所以,今年妇女节是没有补休的。 那么 是否会有薪酬补偿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所以,正常工资也是没有变化的。如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按休息日加班费(日工资的2倍)计算。
还有哪些节日 部分公民可以放假? ■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到28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 ■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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