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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新闻记者 李文静 肖伟伟 见习记者 林洋旭)5月26日,宿迁市打击整治洪泽湖、骆马湖水域非法捕捞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相关部门集中通报了打击整治洪泽湖、骆马湖水域非法捕捞工作开展成效、重点举措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全方位展示我市依法治渔、生态护渔的坚定决心与务实成果。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集中整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依法全链条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下设“一办三组”,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在整治推进过程中,宿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治理效能,统筹协调市内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和省洪泽湖渔管办、省骆马湖渔管办等部门力量,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印发非法捕捞案件办理工作备忘录,统一“两湖”水域执法司法尺度,提升跨区域协同打击效能。 与此同时,宿迁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对造成渔业资源重大损失和生态破坏的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赔偿责任和修复责任。 专项整治既要重拳出击严整治,更要全民参与聚合力。为破除非法捕捞侥幸心理、营造全民护渔氛围,宿迁坚持宣传引导先行、群众共治赋能,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在重点水域、集镇、市场、码头等人流密集区域,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单,营造“法在身边、法护生态”的浓厚氛围。 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拓宽线索来源,宿迁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洪泽湖骆马湖水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和《洪泽湖骆马湖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期间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对举报非法捕捞行政案件最高奖励2000元、刑事案件最高奖励10000元,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极大地激发了市民参与水域治理、监督非法捕捞行为的积极性。 在此基础上,宿迁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深入沿湖群众家中,面对面宣讲政策法规,宣传非法捕捞被判刑对本人及家人产生的法律后果,用真实案例警示群众,全力防患于未然。 立足长效治理、标本兼治,宿迁聚焦非法捕捞“捕、运、销、食”全链条,从源头管控、流通监管、智能巡查多维度发力,持续搭建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监管体系,从根本上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 在源头管控上,宿迁围绕“三无”船舶建造、销售、服务环节开展集中整治,查扣“三无”船舶914艘,并组织集中拆解现场会,依法依规予以拆解。同时,宿迁加强对乡镇农用自备船的规范化管理,累计备案7283艘。 在市场流通上,宿迁加强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电商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的监测,严禁发布有关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交易信息。 在水域巡查上,宿迁建设联合执法监管中心,打造“慧渔”平台,积极运用无人机、雷达、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学技术,采取“常态化巡查+突击检查”“水上巡查+岸线管控”“人防+技防”“数据智治”等方式,对相关水域“疑船、疑车、疑人”开展24小时“天地空一体化”动态监测,提升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的精准度。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吕中明表示,下一步,宿迁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契机,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完善制度保障体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整治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新闻多一点 发布会现场,记者还整理了几条硬核干货。不绕弯子,直接上“知识点”。 ①严守垂钓规矩 莫踩法律红线 休闲垂钓虽惬意,规矩红线不能碰。记者从省骆马湖渔管办了解到,骆马湖水域明确划定8类违规垂钓行为: 严禁在骆马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垂钓,钓获物在50公斤以上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使用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作为饵料垂钓; 严禁使用可视化设备、遥控船等辅助垂钓; 严禁多竿、多钩垂钓; 严禁利用船、艇、筏、浮具等水上工具辅助垂钓; 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及添加剂; 严禁钓获物交易、买卖牟利; 严禁使用其他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较大破坏的钓具、钓法。 一旦出现上述违规垂钓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在此呼吁广大垂钓爱好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文明垂钓,不滥钓、不买卖、不破坏,在享受休闲时光的同时,共同守护好骆马湖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生态。 ②守护河湖清流 筑牢饮水防线 一湖清水,连着万家安康。水生态环境和饮用水安全事关群众民生福祉、流域生态安全。我国严格保护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明确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捕捞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违法行为。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依据相关规定,国家实行饮用水水源分级保护制度,将饮用水水源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围可划定准保护区,实行分级管控、从严保护。其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管控,全面禁止垂钓、游泳、旅游或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处罚不以实际发生污染后果为前提,只要实施相关违法行为即可依法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在一级保护区内组织开展旅游、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垂钓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洪泽湖、骆马湖是宿迁重要生态屏障,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核心调蓄湖泊,生态区位至关重要。宿迁境内拥有骆马湖宿城、嶂山、泗洪成子湖龙集、泗阳成子湖卢集四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承担着全市数百万名群众的生活供水保障任务,是守护全市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核心水域。对违法行为造成水生态损害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全面追偿生态修复损失。 ③加大惩戒力度 严管“三无”船舶 记者从省洪泽湖渔管办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于5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修订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对涉渔“三无”船舶采取全链条、全覆盖的管控措施,就是要解决好“三无”船舶非法捕捞禁而不绝、屡打屡现的顽疾,切实守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 新法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按照第72条第一款规定,只要使用“三无”船舶捕捞,必须没收全部渔获物、违法所得、所有渔具,连船舶本身也会被没收,相当于人船俱净、收益全清。除此之外,还可以并处船舶价值两倍以下的罚款,处罚力度远超以往,实际上做到了让违法者得不偿失、不敢再犯。 更重要的是,新法还实现了全链条打击,不只是罚捕捞者,帮着提供便利的同样严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认清触犯法律的后果,不使用、不协助“三无”船舶从事捕捞,不参与非法渔获物交易,自觉守法、互相监督,共同保护洪泽湖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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