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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面,宿迁市推出多项力度较大的优化措施。最受关注的是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缴存人结清此前所有住房公积金**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按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当前首套房利率:5年期及以下2.1%、5年期以上2.6%)。同时在征求**人意见后,将已发放的非首套房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为首套房住房公积金**利率。存量**利率调整时间: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
**额度计算方式更加灵活。优化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方式,将可贷额度计算倍率,由现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调整至20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提高至30倍。同时允许缴存人在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前提下,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前补充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升**可贷额度。 针对还贷困难群体,新政推出**期限延长服务。当**人本人或其配偶出现失业、患重大疾病、遭重大伤害、收入下降超过50%等特殊情形,导致还款能力不足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延长期限加已偿还期限不超过30年。 需要留意的是,上述**政策中优化首贷认定、降低首付比例、提高**额度、支持改善住房为阶段性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新增物业费提取。为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切实减轻缴存人家庭生活支出负担,缴存人家庭每年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任选一套自有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不超过实际支出的一年物业费,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5000元/年。 支持老旧住房改造。为支持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改善,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房屋所有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总额不超过15万元账户余额,用于本市房龄满20年自有商品住房改造(不包含商住房、自建房、**房、车库、酒店式公寓、阁楼等)。旧房改造提取采取报销的方式,按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核定。每户家庭仅能选择一套住房提取,每套住房仅限一户家庭办理。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住房消费负担、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宿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办理细则可咨询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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