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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城市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管理,切实维护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泗洪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启用新增的25路城市管理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取证,2026年4月20日正式启用。具体如下:
新增25套电子监控设备,用于抓拍违规撑伞、非机动车乱停放、垃圾箱满溢、机动车乱停放、打包垃圾、绿化带脏乱、违规条幅、暴露垃圾、占道经营、非法户外广告、沿街晾晒、乱堆物料、出店经营、无照经营游商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点位清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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