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事业编!公开招聘6名!
昨天 08:33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快提升招商引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发展,经研究,宿迁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167349
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品行;(四)具有较好地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8月25日之间出生);(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1. 招聘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应聘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2.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宿迁市商务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3. 报考者需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情况,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能够接受长期驻外招商工作安排。4. 招聘对象为非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具有3年以上经济部门、开发区、国有企业的产业研究、招商岗位工作经验,目前在岗工作,且具有一定的项目沟通、投资谈判、招商推介工作能力,有较好的独立招商实绩或产业项目运营经验,有1个及以上独立完成引进的落户项目。相关招商实绩需填写提交项目实绩表(附件2)及目前项目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本单位和地方招商引资主管部门盖章确认。5. 招聘对象为非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招商实绩等条件,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6.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2. 2026年2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3.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4. 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一)发布招聘公告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商务局官网、宿迁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
一、招聘岗位167349
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品行;(四)具有较好地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8月25日之间出生);(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1. 招聘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应聘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2.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宿迁市商务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3. 报考者需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情况,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能够接受长期驻外招商工作安排。4. 招聘对象为非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具有3年以上经济部门、开发区、国有企业的产业研究、招商岗位工作经验,目前在岗工作,且具有一定的项目沟通、投资谈判、招商推介工作能力,有较好的独立招商实绩或产业项目运营经验,有1个及以上独立完成引进的落户项目。相关招商实绩需填写提交项目实绩表(附件2)及目前项目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本单位和地方招商引资主管部门盖章确认。5. 招聘对象为非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招商实绩等条件,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6.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2. 2026年2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3.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4. 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一)发布招聘公告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商务局官网、宿迁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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