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表彰2019年食品安全卫士、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2019年,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治理,积极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桑茂华等10名食品安全卫士、市委宣传部等30家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郑维胜等5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好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宿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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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宿迁市食品安全卫士
桑茂华 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四级警长张玉宏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监管处处长陈 锋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四级主任科员杨兴佳 沭阳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科科长韩 煦 泗阳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一级警员裴根军 泗洪县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副局长王 刚 宿豫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科科长王梅玲 宿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漆苏洋 宿城区疾控中心副主任王海彬 市洋河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2019年宿迁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市委宣传部[align=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