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有人使出种种手段逃避还债的事在生活中经常发生。那么,怎样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请看下面的案例。2010年1月18日,胡某某以开办学校需要资金为名,向喻某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三分。该款经喻某某多次催要,胡某某久拖不付,故喻某某于2019年5月6日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胡某某已于2015年2月16日与其妻子许某某登记离婚,离婚时约定将其仅有的一处房产赠予给子女所有,双方债务由各人承担,2016年10月31日,胡某某将位于泗洪县某小区的房产以买卖为名转让给儿子胡小某,并于2017年1月18日转移登记至胡小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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