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置业是老百姓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如今,不少人将目光放置于二手房的购买上,这不,家住泗洪的秦先生也购买一套二手房,交完房款后,准备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时候,突然得知,这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这种事发生在谁身上,都可以说是个晴天霹雳。
2013年的7月,秦某购买了朱某位于泗洪县东方花园西区一处房产及储藏室,并在泗洪县东郊法律服务所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内容就房屋价款、产权过户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可是秦某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却被告知涉案房屋已被法院查封?
原来,2015年5月21日,涉案房屋因朱某与金某民间借货纠纷一案而被泗洪法院查封。为此,秦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被驳回,无奈之下,秦某只好将朱某与金某做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对案涉房屋的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