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泗洪,精彩不断,每天更新!

微泗洪

搜索

00:00:00

您有一张0.1元限时体验卡,马上领取获得VIP尊享特权。

判了!泗洪男子捕捞螺蛳惹大祸,获刑7个月!

2020-7-6 08:27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主要生长在云南的“螺蛳”(石螺、田螺统称)将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引起关注。江苏宿迁市泗洪县男子骈X明早年在封湖禁渔期间,在洪泽湖水域非法捕捞螺蛳达1300馀公斤,被控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刑7个月。骈男不服上诉,随后申请撤回上诉;案件近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二审宣判,准许其撤回上诉,执行判决。129940裁判文书网周四(2日)发布一份裁判文书显示,骈男于2015年4月至5月期间,明知洪泽湖水域属于封湖禁渔期,数次组织多人用螺丝网非法捕捞大量螺蛳。骈男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获保释候审,检方于去年11月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骈男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与他人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属于主犯。[font=-app

免责声明:

本平台旨在开源共享精神,请勿发布敏感信息,任何违法信息我们将移交公安机关;

热门标签 更多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