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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2020-1-27 16:43 来自 admin 发布 @ 热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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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扩散,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0年1月27日9时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控措施。
一、严格值班值守
全县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同志,各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律带头放弃休假,在岗在位,并组建应急值守队伍,制定工作预案,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进入作战状态。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政府办公室、公安、卫生健康、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单位一律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全天候接受咨询、求助。
二、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
1.一律停止大型群众性活动;严禁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聚会聚餐,必要时报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批。 2.景区景点、影院、文化场馆、娱乐场所、网吧、浴室、公园、体育健身场馆等群众日常生活非必需的场所全面停止营业。3.车站、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和周边县区交界出口处均设立测温留验站,实施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对所有湖北特别是武汉地区来洪人员立即开展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align=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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