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专项治理举报电话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上班期间保持畅通。对举报内容要建立专门台账,如实客观记录,及时妥善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事权主要在下级教育部门管辖的举报投诉线索,可转送下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处理,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对较为典型、问题严重的线索,要组织力量直接核查督办;对于反映的重要意见、建议,可在工作中作为参考。
各地在处理举报投诉电话过程中,要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按程序和规矩办事,做到投诉举报一起,查核督查一起,对经查实的违规办学行为要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