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26年共有24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5月10日前各有关高校完成报名工作
一、招生院校
经批准,2026年共有24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1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西湖大学。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二、招生简章
各有关高校要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内容须包括领导机构、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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