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快建设江苏人才协同发展改革示范区更大力度集聚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宿人才〔2024〕1 号)、《关于印发〈宿迁市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宿人才办〔2024〕11号)要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在我市企业(含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全职工作的各类人才(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在宿迁设立的分支机构)。二、补贴标准(一)2025年度新取得博士学位,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二)2025年度新取得正高级职称,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每一能力提升项目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发放。三、申报材料(一)《宿迁市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补贴申领表》;(二)身份证件;(三)劳动合同,2025年度社保证明、工资流水;(四)博士学位证书(国内取得的一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外取得的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正高级职称证书。以上(二)、(三)、(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县(区)人社局、市各功能区人才办审核材料原件后,将复印件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四、申报程序(一)申报。人才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区)人社局、市各功能区[font=方正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