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拓宽村(社区)干部职业发展渠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按照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3名。二、选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奉献意识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办事公道,守规矩、讲纪律,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2. 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4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4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 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3年所任职村(社区)评星定级为五星级,或评为四星级且在本乡镇(街道)排名前3名。4. 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等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1972年4月以后出生)。5.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三、选聘程序
1. 发布公告。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2. 组织推荐。各乡镇(街道)结合年度考核和德才表现,向县委组织部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填报《2025年泗洪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所有村(社区)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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