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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一学生校内受伤,一纸诉状告到法庭......

2025-3-19 08:36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小凡、小雨与小成均是泗洪县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2024年12月某日课间休息期间,小雨用胳膊肘捣到小成,小成没有站稳撞到了小凡,导致小凡摔倒地上,造成小凡胳膊受伤。花费医疗费38000元左右;后续仍需二次治疗。

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小凡将小雨、小成及其家长、某学校诉至法院,诉请赔偿各类损失38000余元。


庭审中,小雨家长辩称,愿意承担责任,但是学校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希望法院可以调解。


小成家长辩称,跟自己没有关系,如果不是小雨捣到小成,小成也不会撞到小凡,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某小学辩称,校方已经履行了学校必要的教育管理职责。班主任每周将安全教育作为主要工作,在班会课也反复进行安全教育。事发教室内外、墙面及走廊楼道均张贴了醒目的安全行为规范、安全提示标志、安全制度。学校常态化展多方面安全教育,建立课间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安排值班老师,班会课,安全会议,国旗下讲话,法院、公安局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一系列安全宣传教育,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始终将学生安全作为重点不断进行教育管理。

02法院调解
泗洪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被告小雨在学校走廊上用胳膊肘捣小成,小成没有站稳撞到了小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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