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近日于市政府六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1日起将在我市全面实施
办法明确市级见义勇为称号包括“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经过公安机关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社会影响力好具有示范典型作用的可以申报见义勇为称号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坚持即时表彰与集中表彰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 获得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个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 获得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群体奖励人民币6万元;• 获得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个人奖励人民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