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开招聘,23名!
2024-5-17 08:09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3名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决定委托宿迁经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3名,派遣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159990(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性、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聘用制司法助理岗位具有两年以上法院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为准。报考专业认定,以《2024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体能、心理素质较好;其中警务辅助人员要求身高1.70米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录用: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高等教育学籍、党(团)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开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JKRCSC)、宿迁经开区法院微信公众号(sqjkqfy_real)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5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45),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6: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开区法院(0527—82685012)联系。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7日16: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与宿迁经开区法院联系。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5月27日17:3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开考比例。各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3: 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的岗位招聘数可调剂至其他岗位,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5.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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