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装卸、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宿迁市应急管理局现对一批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案例一2023年11月底,接举报后核实,沭阳宏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临时雇佣4名未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烟花爆竹仓库搬运装卸等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款,沭阳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77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3年10月17日,泗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属地政府和派出所在众兴街道闸塘新村西区一排10号民宅内,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25种599箱,总药量约382公斤,该民宅现场不具备存储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经调查,该批查获的烟花爆竹系李某非法储存并准备春节销售。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李某涉嫌构成危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