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全流程调解实施办法》的规定,泗洪法院于6月份正式挂牌成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工作室,并先后确定三名驻院调解人员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近日,驻院调解员胡蝶成功化解二起纠纷,取得良好效果。案例一被告人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被告人陈某某与其老板宗某某因工资发放问题产生纠纷。2021年1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在泗洪县上塘镇龙井花园小区用铁钉将宗某某所有的的黑色轿车尾部、左侧身及引擎盖等多处划坏,又用铁钉扎坏4个轮胎。经鉴定,受损车辆维修价值共计6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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