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73关于办理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3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化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2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财社〔2020〕59号)、《泗洪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洪财社〔2020〕1号)精神,为切实发挥社保补贴稳就业重要作用,促进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以及注意事项 1、2021年5月6日至5月31日办理1月—5月份的社会保险补贴,逾期不予办理; 2、自2021年6月开始,社会保险补贴“一次申请、按月发放”模式正式实行,补贴自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之前未申请月份不再予以办理。请各位申请人每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享受当月社会保险补贴。 二、可享受社保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