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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政府发布重要公示!!!

2021-4-28 08:40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泗洪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办发〔2013〕31号)、《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宿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办发〔2014〕65号)、《泗洪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泗洪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办发〔2014〕6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事项概况事项名称:《泗洪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事项概况: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泗洪县人民政府拟发布泗洪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拟实施禁放区域:泗洪县城区开发大道、淮河路、G343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桥、河流)为禁止燃放区。除上述区域外,还涵盖以下几个区域:1.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3.车站、码头等交通板扭,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4.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5.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6.医疗机构、幼儿院、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7.林地、木业企业等重点防火区域;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由公安机关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color=r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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