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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起 诉 书
洪检刑一刑诉〔2020〕607号
被告人孙某某,男,1997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213241997********,汉族,初中文化,务工,住泗洪县**街道**小区**栋**单元**室。被告人孙某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于2020年2月7日被泗洪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7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日由泗洪县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
本案由泗洪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孙某某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于2020年12月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告知被告人孙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孙某某,听取了值班律师化新新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