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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泗洪巨鑫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323545013P法定代表人:郑曦地址:泗洪县石集乡工业集中区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2021年3月5日和3月9日,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泗洪巨鑫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压缩机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构成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2、生产车间未采取封闭措施,致使粉尘废气直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主要证据有:1、2021年3月5日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2、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9日调查询问笔录各1份;3、2021年3月5日现场检查取证证据6张;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size=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