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483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宿迁市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教育局,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直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苏教继函〔2021〕3号)的要求,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宿迁市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宿迁市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宿迁市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重点此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各县(区)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整改直至严肃查处。二、工作安排
(一)县区自查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