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江苏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大功个人和集体的公示
140438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19号)要求,经逐级推荐遴选和审核评议,拟决定给予江敏等32位同志、南京鼓楼医院等23家单位记大功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邮编: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36122(传真)、8323607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6日
宿迁3人2集体上榜!一起来看具体名单∨ 140437拟记大功个人(共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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