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泗洪鑫隆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5855581215法定代表人:叶忠寿地址:泗洪县梅花镇常熟路(工业集中区)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2021年3月5日,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泗洪鑫隆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经审批,擅自新上浸漆项目;2、浸漆工序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以上构成了环境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1、2021年3月5日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2、2021年3月5日、3月11日调查询问笔录各1份;3、2021年3月5日现场检查取证证据4张;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6、《关于对泗洪鑫隆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数控机床主体等机械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复印件1份;7、《关于泗洪鑫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