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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一男孩河道溺亡,家长起诉相关单位,法院:驳回!

2021-1-27 11:38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英、孙某萍之子张某某,生于2007年5月6日,居住在泗洪县某乡。2018年7月17日,张某某被发现在该乡溢洪河道中溺水身亡。张某某溺水身亡溢洪道水系从该乡某庄水库流出,由北向南流经该庄至该乡中学东院墙外,又从中学南门外向西流入西边的某湖。张某某溺水身亡地点位于中学院墙外东南角溢洪河道内,河道东侧是庄稼地,两侧均无通行便道。事发后,乡政府给付原告慰问金20000元。现原告诉至法院,认为该段溢洪道紧挨乡中学东院墙并经过学校大门,且距离居民区仅几米之遥,该段溢洪道陡峭、岸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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