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小编从宿迁“政在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等文件要求,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迁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范围,以满足缴存职工异地的办事需求。
138972问https://mmbiz.qpic.cn/mmbiz_svg/jJtbwFuzNwBy9tuzfXjAnZYThcS6jibVn2oPOG8ay7xiaCyekawaqtGL2lS522tuXZQQvk07XlRP9PBu8XJzf5JCYKW0RT7XDQ/640?wx_fmt=svg我市目前有哪些公积金业务事项可以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有以下几种业务:1.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不受缴存地限制。2.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缴存地限制。3.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正常退休,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缴存地限制。4.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5.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6.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