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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一人坐朋友便车遇事故身亡,车主有责任吗?

2020-12-9 09:18 来自 微微 发布 @ 热点关注

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搭便车的事如果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呢?

陈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宿迁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长途站入口处直行时,与同方向左转弯的许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乘坐电动自行车的陈某某伤,车辆损坏。该起事故经泗洪县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许某分别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陈某某无责任。陈某[size=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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