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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宿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对16处新增监控设备(见附件)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自2026年2月7日起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开展非现场执法。 特此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对测速设备启用的公告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宿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对4处新增测速设备(见附件)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自2026年2月7日起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开展非现场执法。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30日
4处新增测速设备明细
1 盐洛高速229KM+400M(洛阳方向) 小型车120km/h 大型车100km/h
2 盐洛高速230KM+300M(盐城方向) 小型车120km/h 大型车100km/h
3 盐洛高速252KM+600M(盐城方向) 小型车120km/h 大型车100km/h
4 盐洛高速252KM+650M(洛阳方向) 小型车120km/h 大型车10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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