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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化名)专程从安徽泗县来到泗洪法院执行局,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王壮手中,对其高效执行、帮忙追回拖欠货款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此前,张某(化名)从李某处购买板材后,一直未支付货款。经法院判决,张某需向李某支付货款18,426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经李某申请,2026年1月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干警王壮迅速开展工作,却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电话无法接通、行踪不明,且其在本院尚有其他未了结的执行案件,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但执行并未停止,通过多方查找,王壮最终联系上了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张某。他抓住春节前夕的关键时机,向张某耐心阐明:主动履行既能了结债务、安心团圆;若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届时个人声誉受损,出行、消费等多方面也将受到限制。最终,张某认识到自身责任,主动将全部货款及利息履行到位,案件在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顺利执结。 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公民守法诚信的直接体现。泗洪法院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共同营造守法诚信的社会风尚。 这面锦旗,既是对执行干警辛勤付出的认可,也是对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肯定。泗洪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既维护司法权威,也传递司法温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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