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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提示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寒假前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现就重点工作要求指导提示如下: 严格清查库存食品 寒假前须对所有食品原料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对已开封未用完、临近保质期、感官异常及过期食品,立即采取销毁或无害化处理措施;规范处置本学期末留样食品。假期内如有供餐行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规范、可追溯。 全面检修设施设备 对食堂加工、贮存、消毒、保洁等各类设施设备开展系统性检查、清洁与维护,重点保障冷藏冷冻设备温度达标、炊具械具安全可用、油烟净化系统清洁畅通,同时严格落实消防与燃气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所有设备新学期可安全稳定运行。 深化环境整治消杀 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仓库等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按规范开展消毒作业,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全面清除卫生死角,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病媒生物孳生,堵塞各类孔洞缝隙,严防有害生物侵入。 强化人员培训教育 充分利用假期时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典型案例,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食品安全无假期,守护责任重于山。各单位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广大师生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迎接新学期顺利开学。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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