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1 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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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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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5 09:37:09|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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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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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干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社区矫正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干1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熟悉政务办公流程与规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3.学历学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法律类、监所管理类、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初审、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12月8日(工作日期间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四楼SF13),联系人:顾芳,联系电话:0527-88751159。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宿城区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干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现场拷贝);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及各类材料复印件不退。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和报考证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材料不齐、信息虚假、违规违纪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对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低于60分除外,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区司法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社区矫正专干实行岗位管理,一年一聘。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缴纳五险),对不胜任岗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27-82963291。
五、本简章由宿城区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2.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做实做优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岗位职责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和激化;
2.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
3.做好群众接待和咨询工作;
4.通过调解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矛盾纠纷,应及时报告有关单位、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违法犯罪行为、行政监管漏洞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
6.做好纠纷登记、调解卷宗等档案整理、平台录入和调解数据统计等工作;
7.向所在单位、基层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
8.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备必要的法律及相应专业知识;鼓励具有专门行业职业资质人员参加选聘;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25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且未办理退休手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2日(限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宿城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四楼SF10)。联系电话:0527-8875115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凡有意应聘者,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照片及各类材料复印件不退。
4.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笔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综合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等应知应会知识。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协议。
2.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以及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如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3.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聘用的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到镇街司法所上班,由司法所管理、使用、考核等;聘用的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到相应行业调解委员会上班,由所在单位管理、使用、考核等。
2.根据拟聘用人员身份情况实行生活补贴、个案补贴相结合方式给予工作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竞争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27-82963291。
七、其他
本简章由宿城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解释,电话0527-8875115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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