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农村住宅拆迁后宅基地权属及建房可行性问题
1.诉求内容: 泗洪县瑶沟乡秦桥村原二甲付自然村宅基地相关问题 一、原宅基地性质确认‌ 所有权归属‌:原宅基地是否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组织,农民仅享有使用权。若原房屋已拆除,但土地未被征收或变更性质,其所有权应仍属集体‌。若拆迁涉及土地征收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原宅基地是否转为国有土地性质‌? ‌使用权状态‌:原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因搬迁或异地安置被收回?例如,若已在搬迁地获得新宅基地,原使用权是否自动失效‌?是否已经完成复垦程序? 二、原宅基地建房可行性 ‌规划审批条件‌:若原宅基地仍属集体土地,是否符合现行村庄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需重新申请审批‌?原宅基地是否纳入复垦计划或生态保护区域,禁止新建房屋‌?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 若具备重建条件,需提交哪些材料(如原宅基地权属证明、规划许可等)? 审批流程是否涉及多部门联合审核(如自然资源、住建、乡镇政府等)‌? 2、诉求目的:要求告知; 3、事发时间:2025-03-12; 4、详细地址:泗洪县 留言时间:2025-03-12 答复时间:2025-03-15 答复单位:瑶沟乡 答复内容:瑶沟乡秦桥村工作人员于3月15日通过现场联系服务对象,告知其,根据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以及服务对象了解,服务对象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宅基地是否可以确权,经核查该地块属于宅基地,根据政策宅基地无法确权为耕地性质,具体情况已向服务对象解释,如有其他问题服务对象可以再到乡农村工作局或者村部进行咨询。服务对象未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