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新汴河、老汴河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泗洪县人民政府及水利局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新汴河、老汴河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元预划分本次登记以新汴河、老汴河的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4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泗洪县(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行政村名单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新汴河、老汴河沿途涉及行政村名单
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半城马浪湖林场、陈圩林场、城头林柴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泗洪县人民政府及水利局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半城马浪湖林场、陈圩林场、城头林柴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元预划分本次登记半城马浪湖林场、陈圩林场、城头林柴场3个林场。以村界范围为基础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4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森林、水流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泗洪县(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行政村名单 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半城马浪湖林场、陈圩林场、城头林柴场沿途涉及行政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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