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泗洪人才网,,,泗洪人才网 小程序每年因儿童玩火引发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很多小孩由于好奇贪玩,父母又疏于管教,在一些极易引发火灾的环境下玩火,最终造成经济损失。近日,县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因小孩纵火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1年10月1日,刘某杰和张某硕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到同小区30栋楼道内玩耍。玩耍过程中,两个孩子攀爬进入刘先生家中,随后,用打火机点燃一个小熊娃娃,并丢在房间里,导致房屋着火,着火后火势迅速蔓延且没有被及时控制,房屋内的家具摆设很快便被火焰所吞噬,后县消防救援大队赶到现场成功灭火,但房屋内所有装潢、家用电器和生活物品等全部毁损,现场一片狼藉。 火灾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因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原告刘先生将两名孩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房屋损失费,接到起诉后,承办法官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前提,本着邻里和睦相处的原则,决定在审判前进行最后调解。然而,原被告双方却并不接受调解。鉴于刘、张两家人的态度,泗洪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22年12月9日对该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刘某杰、张某硕的父母共同赔偿原告刘某九万余元。 12月12日,案件的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在未成年人对危险没有足够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时,父母的监护职责尤为重要。这个案件中,两个点火小孩的父母都存在明显的监护、教育疏失,最终才导致意外发生,所以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同时,法官提醒广大父母,一定要抽出时间对孩子进行监管、教育和引导,以免孩子一时贪玩最终酿成悲剧。 县人民法院一庭庭长胡风表示:“因为儿童本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认知能力是有限的。特别是在审判实践当中,我们也发现,小朋友对火天然有一种兴趣和求知感,但在玩火时候,儿童对于火的控制或造成的后果,又不能得到一个很完善的预知,进而就会导致火灾的发生。首先家庭还要加强小朋友,包括火灾在内等这种安全风险的防范和这方面的教育;第二点,从学校角度来说,也应加强这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第三方面,我觉得在社会方面,我们每个社会人都有义务,去照顾好、去教育好小朋友,在遇到一些危险行为后我们都有义务去伸手援助,进而控制这种风险的扩大。” 每年冬季,都是孩子“搞事情”的高发期,因“熊孩子”玩火、用火不慎等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我们希望广大家长务必留心,严格教育孩子,不要玩火、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等,远离火种,以免发生类似的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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