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对泗洪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泗洪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修订)》(洪政规发〔2016〕1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并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泗洪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征收补偿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到2022年11月23日,在征收补偿办法修订征求意见期间(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23日),共收到1名热心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已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就相关政策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解释。 二、修改情况 无。 特此通告。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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