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石油液化气用户朋友们: 你们好! 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相继发生燃气爆燃事故,尤其是石油液化气(以下简称液化气)事故呈多发、频发势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经验教训,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提升全县液化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广大用户安全使用液化气,现将液化气用户加装安全技防装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告知如下: 一、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组织)液化气用户加装安全技防装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规范 1. 用户要与液化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加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阀,燃气泄漏报警安装位置距地面不得高于0.3米,必须能正常使用。 2. 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 3. 使用的钢瓶必须带有“二维码追溯标签”,不得使用报废钢瓶、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等不合格钢瓶,不得使用工业丙烷气瓶,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不得放置液化气瓶,存瓶总重量超过50千克必须设置专用气瓶间。 4. 液化钢瓶调压器为非可调式调压器。 5. 使用专用连接不锈钢波纹软管,且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灶具连接软管长度在2米以内,不得有接头或三通,连接软管不得穿越墙体、门窗、楼板、顶棚、地面等。 6. 用气场所和厨房内不得有裸露的污水地沟。 二、居民液化气用户加装安全技防装置和安全防范措施规范 1. 液化气居民用户要与液化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自闭阀),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 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 3. 使用的钢瓶必须带有“二维码追溯标签”,不得使用报废钢瓶、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不得使用不合格钢瓶和工业丙烷气瓶,液化气钢瓶调压器为非可调式调压器。 4. 使用专用连接软管,且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灶具连接软管长度在2米以内:不得在密闭空间、卧室、卫生间等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 5. 不得在车库、地下室、储藏室或高层建筑物内使用瓶装液化气。 三、气瓶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 严禁将钢瓶倒置或加热气瓶、倾倒残液,以及将气瓶相互转充或将气瓶改充其他介质燃气。 2. 严禁故意损坏气瓶信息化标签、阀门或改变气瓶漆色。 3. 严禁液化气与其它燃料同室使用,存钢瓶处应通风良好。 4. 应经常检查气瓶和灶具之间的连接软管是否存在漏气、龟裂或老化等现象。 5. 换瓶时,要仔细检查调压器前端的密封胶圈是否完好,拧紧调压器手轮,并检查是否漏气。 6. 液化气使用完毕应关闭角阀。 四、如何正确处置液化气泄漏 1. 迅速关闭钢瓶角阀。 2. 立即打开窗户,通风驱散液化气。 3. 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开关电器用具、开关。 4. 由专业人员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出现不可控制情况时应立即撤离现场,并至室外安全处拨打119或110报警电话。 五、温馨提示和法律责任 请全县广大液化气用户对照规范进行自查,仔细查看液化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操作使用标准,如不符合规定需及时更换。气瓶充装单位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泗洪县安委办、泗洪县住建局、泗洪县公安局、泗洪县商务局、泗洪县市监局、泗洪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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