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同学们:
你们好! 新的学期,新的征程,我县持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护航每一位孩子都能安心追梦。现将泗洪县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温馨告知: 一、资助政策及标准
1. 政府资助: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 2. 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非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寄宿生小学生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75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学期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 3. 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150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150元。
二、资助对象认定
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含特殊教育)的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需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注册相应学段所在学校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不含休学、辍学等学生)。 1.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不含监护人个人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此类学生不需要向学校申请,可直接享受教育资助) 2. 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此类学生不需要向学校申请,可直接享受教育资助) 3. 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此类学生需要向学校申请,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 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此类学生需要向学校申请,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5. 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类学生需要向学校申请,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三、助学金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助学金申报时间
在开学30个工作日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在老师的指导下,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 ,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五、助学金申请途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或确认,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通过平台提交至所在学校。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登录方式及注意事项: 方式一: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服务通道”项下的“资助申请”; 登录时间:请有需要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 账号及密码:学校会告知登录账号及密码,每位同学登录后都可以重置密码,重置密码后请妥善保存。如若忘记,可点击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完成重置。如果手机号码有变化,可以联系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在后台进行更改。 附:泗洪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0527—8622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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