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巩固阳光招生改革成果,落实公民同招政策,维护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实现全县中小学招生平稳有序,进一步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招生对象
幼儿园阶段:
小班招收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儿童(满三周岁); 中班招收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儿童(满四周岁); 大班招收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儿童(满五周岁)。
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对象为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象,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学生。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小学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初中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入学(园)主要依据及认定办法 幼儿园阶段: 学龄前儿童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所在地幼儿园公众号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报名。
义务教育阶段: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实际居住地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商业、办公、租住、工业、车库、阁楼等用房均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的房产有房产证(用途为“住宅”)且实际居住的,根据房产证进行认定。 2.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的(祖孙三代人户籍在一起需满三年),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进行认定。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新购房产,需出具经房产处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其缴款正式发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4年7月1日前。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外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实际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且住房是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合法自建房、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政府廉租房,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经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可按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 5.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产的,或者选择安置房没有交付的,自拆迁之日起(以拆迁证日期为准),拆迁过渡期间三年内,其子女可选择在原住址施教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
特殊情况认定办法:
1.泗洪县城区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具有泗洪县城区户籍且实际长期居住在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即取得城区户籍),经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2.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泗洪县以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清单: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3个月(居住时间计算至当年6月30日)。 (3)随迁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满6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泗洪县连续且满6个月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6月30日止) 注:随迁人员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的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统筹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3.优抚对象群体子女入学 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泗洪县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策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认定,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后,提供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校。
4.其他特殊情况 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报名方式幼儿园阶段: 学龄前儿童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所在地幼儿园公众号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报名。 提倡就近入园。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促进优质普惠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19〕39号)要求,各幼儿园以本居住区或所在社区适龄幼儿为主要招收对象,对服务区内的幼儿确保优先入园。热点幼儿园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义务教育阶段: 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网上报名依托“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目前,有三个通道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一)、宿心办APP登录 1.下载宿心办APP。打开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宿心办”,下载“宿心办”APP;也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
2.宿心办APP注册。下载安装后,打开宿心办APP,点击首页底部“我的”中“登录/注册”,本机号码一键注册。 3.登录宿心办APP。打开宿心办APP,点击首页底部“我的”中“登录/注册”,本机号码一键登录,也可以通过手机验证码、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登录。 4.宿心办APP实名认证。打开宿心办APP,点击首页底部“我的”中“去实名”,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或支付宝实名认证或手持证件照认证,完成实名认证。 5.进入招生系统。点击宿心办APP开屏页进入“阳光招生”报名平台。或进入宿心办APP首页,点击右上方“阳光招生”图标,进入报名平台。或点击头部、腰部“阳光招生”报名入口轮播图,进入报名平台。或在APP首页上方搜索“阳光招生”,出现图标,点击图标即可进入报名平台。或点击首页“更多”,选择“文体教育”版块,点击“阳光招生”,即可进入报名平台。 其中,已经下载宿心办APP并实名注册的用户,直接进入第五步。 (二)、支付宝小程序登录 1.打开支付宝,点击‘首页’最上方‘搜索’栏,输入‘宿迁速办’,点击搜索,选择搜索出的‘宿迁速办’小程序,点击进入。 2.打开‘宿迁速办’小程序,选择首页 ‘阳光招生’模块,即可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三)、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 1.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打开“江苏政务服务”官网,点击页面右侧移动APP站点,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也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
2.江苏政务服务APP实名注册。下载安装后,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立即注册”,按照填报要求完善信息后完成注册。 3.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后,点选底部菜单“我的”,点击左上角“立即登录”,可以通过账号或支付宝快捷登录的方式登录。 4.进入招生系统。在“江苏政务服务”APP首页左上角城市中选择宿迁市,在“江苏政务服务.宿迁”“我的服务”板块,选择“阳光招生”,点击“进入应用”即可。 其中,已经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并注册的用户,直接进入第三步。
日程安排 幼儿园阶段: 2024年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实行同步招生。各幼儿园从6月18日起按要求规范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1日—10日,7月30日前张榜公示新生录取名单。
义务教育阶段: 1. 6月25日—6月30日,组织招生宣传。 2. 7月1日—7月10日,网上登记报名。 3. 7月15日—7月20日,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4. 7月25日—8月10日,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可作必要调整。6月24日至6月28日,县教育局在人民路小学南门、洪泽湖路实验学校南门设立两个临时招生咨询点。7月1日起,县教育局将在山河路实验学校南门(同时撤除人民路小学南门、洪泽湖路实验学校南门两个临时招生咨询点)设置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点,为有需要的学生家长提供现场咨询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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