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永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永桂简历 张永桂,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江苏泰州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起,历任江苏省财政厅工交处科员、副科长、科长;2001年1月,任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处长;2004年3月,任江苏省国资委副处职干部;2004年6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副处长;2005年7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处长;2009年12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产权与收益管理处处长;2013年11月,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14年1月,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2017年8月,任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3年4月,退休。
12月6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 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行连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行连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22年,被告人行连军利用担任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山西晋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丝路劲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资金出借、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6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于扬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扬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于扬福利用担任抚顺沈抚新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抚顺市副市长,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干部任用调转、催要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6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权礼(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沈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权礼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权礼利用担任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融资担保、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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