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1 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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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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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8 08:07:10|来自:中国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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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 基本案情 ·5月6日晚,某网吧电梯里,刘某和张某两名年轻女子和一名男子发生了口角,刘某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男子带去了派出所,让张某和刘某随后自行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于是张某开车带着刘某前往派出所。在派出所和民警交流时,张某被发现喝了酒,民警便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鉴定,张某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211mg/100ml,属醉酒状态驾驶机动车辆。此外,在调查中还发现,张某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张某是在其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拿车钥匙,将父母的车辆开出来。
· 法院审理 ·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可予以从宽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五天,并处罚金三千元。
· 法官寄语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道理新、老司机都懂,但依然还有人铤而走险,醉酒开车。悲剧的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所以提醒广大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否则悔恨终身。人生无法重来,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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