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遏制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多发势头,泗洪交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对运输车辆恶意闯红灯、超载、污损号牌等突出交通违法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形成强大威慑力和震慑力,筑牢交通安全“防火墙”,营造平稳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查处案例 · 曝光警示 01  姓名:孙某某 车辆:苏ND***8重型半挂牵引车 违法时间:8月10日21时50分 违法地点:新海线100公里处 违法行为:闯红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0罚款,记6分。 02  姓名:杨某某 车辆:鲁Q0***B重型半挂牵引车 违法时间:8月10日22时34分 违法地点:235国道与段庄小区路口处 违法行为:闯红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0罚款,记6分。 03  姓名:许某 车辆:皖LG***0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时间:8月10日9时30分 违法地点:重峰公路5公里600米处 违法行为:闯红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0罚款,记6分。 04  姓名:孙某某 车辆:鲁DJ***0重型半挂牵引车 违法时间:8月13日01时50分 违法地点:开发大道与金沙江路路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0罚款,记6分。 05  姓名:王某某 车辆:皖LE***5重型栏板货车 违法时间:8月12日01时27分 违法地点:开发大道与金沙江路路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0罚款,记6分。 06  姓名:朱某 车辆:苏CV***5重型半挂牵引车 违法时间:8月11日23时22分 违法地点:235国道与金沙江路100米处 违法行为:闯红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00罚款,记6分。 交警提醒
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泗洪交警将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