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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职人员违规办培训班,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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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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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昨天 08:31|来自:中国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color=rgba(0, 0, 0, 0.9)]近日,四川南充市仪陇县统计局公职人员曾某被指“违规办班培训且拒绝退费”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日前,记者联系上曾某所在单位仪陇县统计局,了解核实相关事宜。
    [color=rgba(0, 0, 0, 0.9)]
    事实认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属实,当事人已被免职并接受党纪处分

    仪陇县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事人曾某出生于1986年,原为仪陇县普查中心主任。在接到关于曾某存在“私开培训班”“教学质量不达标”“拒绝退还培训费”等违规行为的投诉后,仪陇县统计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据核查,截至今年3月底,“曾某以个人名义开设教师公招网络培训班、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招生广告并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未履行未过考试包退费承诺”等情况属实。工作专班以县统计局名义将曾某违规事实、后续处理进展及整改承诺在网络问政平台回复后,同步将相关情况报给仪陇县纪委监委。

    经核实认定,仪陇县纪委监委认为曾某身为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今年4月,该县纪委监委给予曾某党内警告处分。仪陇县统计局也免去曾某县普查中心主任职务,并对其进行多次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暂停工作处理后续事宜。

    欠款清偿:建立退费台账,督促责任人自行退费

    据工作专班负责同志介绍,在核查相关情况时,专班建立了应退费情况台账,锁定应退费信息。在跟踪督促曾某主动对接应退费人员、协商退费相关事宜的同时,密切监管其是否仍在开展相关违规活动。

    为尽快做好欠款清偿工作,在征求曾某本人的同意后,近期工作专班协助其制定资金筹集和退费方案。一方面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督促曾某主动将部分工资用于清退款项;另一方面曾某在遂宁的房产也已经达成交易协议,正在处置变现中。

    “经过我们的核算,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可以确保退费清偿有序到位。”仪陇县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铃律师表示,作为行政主管单位,统计局对所属职工的违规行为有监督管理职责,建立退费台账、督促协商都是合理措施,但要注意避免越权代替司法机关执行,后续重点放在加强督促,确保责任人完成自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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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昨天 09:00|来自:中国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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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9-5-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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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昨天 09:00|来自:中国香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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