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1 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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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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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 08:43:25|来自: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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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近日 宿迁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 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异地就医报销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大病保险资金运行平稳,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异地就医报销标准优化如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异地就医(不含长期居外就医)报销标准为1.6万元(起付线)之上10万元以下60%,10万元之上70%。新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宿迁市财政局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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