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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政府发布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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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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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3-10-28 09:19:26|来自:菲律宾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2023年9月12日至9月26日,县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城中片区棚户区改造地块进行了征收调查,并于2023年9月28日在现场公布了调查结果。现因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城中片区地块范围内泗洪县供电公司宿舍区1、2号楼进行补充调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项目名称

    城中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二、调查登记单位

    (一)调查组织单位: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调查参与单位:城管局、资规局、市监局、税务局、青阳街道、宏大公司等单位。

    (三)预评估机构:江苏中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三、补充调查范围

    泗洪县供电公司宿舍区1、2号楼(具体征收范围以补充调查范围图为准)。

    四、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登记是对红线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依法对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五、补充调查时间

    补充调查登记工作从2023年10月27日开始,至2023年11月2日结束。调查结束后,将在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改变房屋用途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

    (二)调查期间,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及时、如实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土地、经营、租赁、纳税、户籍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三)参与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所有调查情况真实、准确。

    (四)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拒绝配合调查、丈量的,将根据其房产底档登记情况或依据航拍图进行测量登记。由此原因造成被征收人损失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特此公告。

    附件:城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充调查范围图pdf



    [color=rgba(0, 0, 0, 0.9)]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color=rgba(0, 0, 0, 0.9)]2023年10月27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0-28 10:13:17|来自:菲律宾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台湾
    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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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9-8-2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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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23-10-28 14:26:26|来自:菲律宾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菲律宾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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