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18:0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受让申请及承诺函;③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回单需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完整信息,带星号、符号或隐藏的无效。 采用数字人民币的,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9211879930000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2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受让申请及承诺函;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3.2.1采用银行保函的,竞买人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3.2.2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竞买人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金额:1、4号/每个标的2000元整,2号标的40000元整,3号标的10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8:0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竞买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 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注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5.处置方式: 5.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5.2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6.竞拍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6.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6.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6.6竞拍人(竞价成交买受人)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6.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6.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中介机构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竞拍人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三)竞价及成交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竞拍人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成交后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7. 转让成交 7.1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需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9211879930000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7.2买受人应于:①竞价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②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按成交价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和第一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下一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交清,买受人经营期间如未发生违约情况,于合同期满时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③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转让公告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