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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农村人有福了!多项补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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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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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2-10-27 15:38:07|来自:澳大利亚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一、农业生产

    [size=1.1em]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2年我县补贴计发依据为确权耕地面积。对目前仍未完成土地确权的农户,可暂按现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发补贴;对11个国有农(林)场圃的耕地,可暂按现有种植(承包)耕地面积计发补贴。全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20元/亩;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联系部门: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27-80618682
    [size=1.1em]2.稻谷补贴。稻谷补贴(生产环节)计发依据原则上为2021年稻谷种植面积,稻谷补贴(生产环节)标准为50亩以下种植主体,每亩补助15元50亩(含)以上种植主体,每亩补助100元。稻谷补贴(生产环节)对象原则上为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的稻谷生产者。联系部门: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27-80618682。
    [size=1.1em]3.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对计划内按照规定标准开展小麦、水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每亩补贴25元,秸秆离田不予补贴。联系部门: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27-80618683
    [size=1.1em]
    [size=1.1em]4.农业机械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对购买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机具,给予一般不超过购机总额30%的定额补贴;农机具报废,根据类别不同给予600-20000元不等定额补贴。联系部门: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27-80618668
    [size=1.1em]5.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市已开设30个政策性农业保险,涵盖169种农产品,自愿投保的农户可按投保险种享受对应的保险保障。联系部门:泗洪县财政局,电话:0527-80791015
    [size=1.1em]6.政策性农机保险。政策性农机保险目前共有三个险种,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交强险保险保费105-910元,保险金额为20万元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按不同机械、不同功率,保费400-500元不等,其中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农业机械损失保险金额为5万元,所有农机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操作人员责任保险均为20万元粮食烘干机保险按功率不同,保费600-700元不等,其中财产保险限额12-18万元、责任保险每次每人赔偿额度20万元。以上所有保险的保费由政府补贴50%。联系部门: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27-89883335中国人寿财险泗洪分公司,电话:0527-86229019
    [size=1.1em]7.农业设施抵押贷款。持有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咨询办理农业设施抵押贷款。联系部门: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27-88359053


    二、农房改善
    [size=1.1em]8. 农房改善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域范围内跨县区购置商品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政策。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农房改善搬迁并在指定补贴区域内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农业转移人口给予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其中购房补贴按照新购商品房所在地标准执行;契税补贴(新购商品房所在地补贴)按照搬迁农户实际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乘以契税适用税率计算,但不高于其购买该房屋实际缴纳的契税。联系部门:泗洪县农房办,电话:0527-89882262


    三、就业创业
    [size=1.1em]9. 乡土人才培育政策。围绕乡村振兴等民生事业发展,培养乡土人才,对新获评市级、省级、国家级非遗代表传承人,市级、省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和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的,给予奖励。重点引进一批教育能手、医疗骨干、文化大家等高层次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的根据人才层次发放项目资助。联系部门:泗洪县委组织部,电话:0527-86220600
    [size=1.1em]10.高素质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面向全县农业从业人员,18-60周岁,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加,不收任何费用。联系部门: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27-80618626
    [size=1.1em]11.就业创业政策。农民就业创业符合对应条件的,可享受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场地租金、基地运营等12种不同类型的补贴政策以及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联系部门: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27-12333


    四、生活服务
    [size=1.1em]12. 教育政策。学前教育阶段,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减免保教费,含原“十三五”建档立卡所有学生(幼儿)。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新华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发放生活补助,原“十三五”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保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高中教育阶段,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原“十三五”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免除全日制学历教育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对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原“十三五”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16000元。联系部门:泗洪县教育局,电话:0527-86224733(86223554)
    [size=1.1em]13. 医疗政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有关倾斜政策。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保障方面,按不同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85%不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大病保险,经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4万的之上8万元以下报销60%8万元之上报销80%;医疗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合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予以救助;倾斜政策,“十三五”时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享受住院支付比例比一般参保居民住院支付比例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一般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低50%、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等8个方面特殊政策。联系部门:泗洪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527-89886879
    [size=1.1em]14. 文化政策。市、县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居(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对群众开放。城镇低保户按8元/月收取有线电视用户收视费,农村低保户按4元/月收取有线电视用户收视费。联系部门: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电话:0527-89889487;联系部门:江苏有线泗洪分公司,电话:0527-86225320

    [size=1.1em]15. 殡葬补贴。农村居民按规定落实骨灰安葬方式的,可减免部分殡葬基本服务费:对采取生态葬法的居民,可享受相关补贴政策。联系部门:泗洪县民政局,电话:0527-86280195
    [size=1.1em]16. 养老政策。低保和特困供养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中、重度失能老人(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执行),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上门服务;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尊老金发放标准为80到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到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联系部门:泗洪县民政局,电话:0527-86280186。


    五、特殊群体
    [size=1.1em]17. 特殊群体补助。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为62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9672元/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9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根据不同类型,按当地低保标准的20%-100%发放。联系部门:泗洪县民政局,电话:0527-86280195
    [size=1.1em]18. 儿童政策。全市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120元、138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80%发放;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60%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扶贫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发放。重残、重病儿童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60%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发放。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的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监护人被临时剥夺监护权或者家庭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等困境儿童参照福利机构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和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就读,可继续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至毕业为止。联系部门:泗洪县民政局,电话:0527-86280186
    [size=1.1em]19. 用电补贴。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特困职工家庭,每月免15度电量;对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电量。联系部门:泗洪县供电公司,电话:0527-86286224

    20. 临时救助。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对有需要的救助对象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联系部门:泗洪县民政局,电话:0527-8628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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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10-27 23:46:46|来自:澳大利亚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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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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