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部分路段 监控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2年6月23日起启用以下32处监控抓拍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现公示如下:
1.双沟路与衡山路西向东;2.双沟路与衡山路东向西;3.双沟路与衡山路南向北;4.双沟路与衡山路北向南;5.洪泽湖大街与建设路东向西;6.洪泽湖大街与建设路南向北;7.洪泽湖大街与建设路西向东;8.洪泽湖大街与建设路北向南;9.泗州大街与嵩山路东向西;10.泗州大街与嵩山路南向北;11.泗州大街与嵩山路西向东;12.泗州大街与嵩山路北向南;13.双沟路与人民路东向西;14.双沟路与人民路南向北;15.双沟路与人民路西向东;16.双沟路与人民路北向南;17.杭州路与人民路东向西;18.杭州路与人民路南向北;19.杭州路与人民路西向东;20.杭州路与人民路北向南;21.淮河路与建设路东向西;22.淮河路与建设路南向北;23.淮河路与建设路西向东;24.淮河路与建设路北向南;25.长江路与嵩山路东向西;26.长江路与嵩山路南向北;27.长江路与嵩山路西向东;28.长江路与嵩山路北向南;29.泗州大街与体育路东向西;30.泗州大街与体育路南向北;31.泗州大街与体育路西向东;32.泗州大街与体育路北向南。
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