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推广使用“苏康码”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性、精准性,助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切实做好县内人员和来洪人员健康监测服务,根据省统一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县推广使用“苏康码”,按红、黄、绿不同风险级别对人群进行分类管理,在全省范围内互认,同时在长三角三省一市互认,实现“亮码”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所有入洪返洪人员及在洪工作、学习、生活、旅游或临时停留人员需申请并使用“苏康码”。 二、申领方式 1. 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防疫专区”或搜索“苏康码”,进入“苏康码”服务。未经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的用户,点击后会跳转到实名认证流程进行认证,认证后继续申报获取“苏康码”。 2. 通过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进入“苏康码”服务。未经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的用户,点击后会跳转到实名认证流程进行认证,认证后继续申报获取“苏康码”。 3. 对于无法使用“苏康码”的人员,填写《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卡》,由所在单位、社区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健康风险等级判定并盖章后,《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卡》有效期14天,与“苏康码”具有同等效力。 三、信息填报 申报者要本着对社会、对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报相关信息,要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对因隐瞒或者虚假填报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填报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分类处置 1. 对“苏康码”显示为红色的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 2. 对“苏康码”显示为黄色的人员,采取居家隔离观察14天,或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3. 对“苏康码”显示为绿色的人员,可在县内正常通行。 五、应用场景 在县域内汽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公共交通、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场所张贴“苏康码”海报,配备专人查验“苏康码”,作为通行依据;个人在与他人发生接触时,出示“苏康码”,进行互相检查。 交通出行。 申报者在汽车站进出口和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出示“苏康码”。 进出公共场所。 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宾馆、饭店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须配备专人,对进入人员“苏康码”现场查验,按规定分类处置。 医疗机构。 申报者进入医疗机构时,应向管理人员主动出示“苏康码”,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个人。 个人用户在复工期间开会、共同办公、就餐等与他人发生接触的场景,可以通过出示“苏康码”,实现互相检查,避免感染。 其他。 各职能单位也可根据各自管理职能提出具体应用场景。 六、咨询申诉 相关信息登记或显示有误的,可登录“苏康码”服务进行信息变更,无法变更或变更后仍有误的,可拨打12345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申诉。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要及时答复,对确须调整的信息,协助进行变更修改。
泗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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